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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純想記錄一下。

 

這兩天和一個大陸同事聊天。

她說她最近下了班就去擺三個小時的地攤,賣些圍巾、口罩、手套、帽子這一類保暖的東西,賺點微薄小利。

我說,「很冷欸。」(這個時節在入夜後,昆山只剩十來度)

她說,「沒事,多穿點就好了。」

我說,「妳都去那裡擺?」

她說,「周末去樂購附近擺,周一到周五去我們小區擺。」

我說,「小區?我不太懂這個用法。是你們家附近的意思嗎?」

她說,「是的,家附近,沒有城管的地方,就有我擺攤的地方。呵呵!」

我說,「沒有城管-->又是什麼意思?是沒有公安管治的意思嗎?」

她說,「城管不讓擺,會沒收東西的。」

我說,「城管和公安不一樣?」

她說,「城市管理!不一樣的!」

我說,「這個是什麼單位?也是公家單位嗎?台灣沒有這個,台灣都是警察開單。警察不會沒收東西,警察開罰單。」

她說,「是的,一個單位,只有中國才有的,國家的。」

我說,「真有趣…」(當下覺得一個城市還特別有一個城市管理的單位,很有發展性!所以覺得有趣。

她說,「城管都槍東西,很恐怖的。」

我說,「他們搶了東西要拿去那裡?自己私吞嗎?」(聽到她的解釋,我嚇到了,很難想像。)

她說,「是的,分賬了就像土匪一樣!」

我說,「天啊!這樣不公平啊!他們領了國家的錢…還搶奪人民的東西。」

她說,「是的啊,不公平,好多小商小販都很怕。」

我說,「這樣太誇張了。」

 

然後我分享台灣開罰單,小販要繳款的狀況。很多小販把繳罰款當做繳房租(早上賣我早餐的一個擺攤阿姨就是這樣),相對的也增加了國家的稅收。(雖然也有很多小販是不繳罰款的!)

 

她說,「呵呵呵,這樣很挺好的啊,我們是看見城管就跑,不敢讓他看見,周末有個老太太賣吃的,城管來了,把他的車收了,她就抓著他的車不放,來了好幾個城管把他抬到一邊去了。」

 

我又聊了我之前逛士林夜市,因為警察來,小販急著收攤,我看過有人拿著要買的衣服站在原地(小販走太快,顧客還沒付錢),等著小販回來的情況。

 

她說,「呵呵,我是城管來了,我就收攤,他們走了,我也不去了。」

我說,「他們一個晚上只去一次嗎?」

她說,「是的!如果很晚了,他們也不去了。」

 

把這一段紀錄下來,沒有批評的意思,畢竟執法的方式或許只是因地制宜,我們看來不合適,卻可能就是適合那個地方的方法。我不是生活在那個地方的人,無法從多個面向去客觀的探究。

但聊完之後,還是讓人有無限感慨。

 

台灣或許還有很多不完美,許多尚待改善的地方。

但不能否認的,這些不完美或還需要改善的地方,可能就是我們生存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日積月累下產出的結果。而這些不完美,或許已變成地方特色。改或不改,也已不是能用一己之見來論定。

 

不管如何,不變的是,台灣一直是一個很美的地方,不管是我們的環境,或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這一群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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